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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30 15:15  编辑:养老保险科  浏览: 次

榆政办函〔2016〕271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54号)精神,决定在我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于2016年10月启动,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旨在促进我市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真正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一)总体目标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公平参加社会保险。

(二)具体目标

建立全市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和完整准确的个人社保基础信息资料,形成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实现全民参保登记,登记率达100%。实现社会保险经办和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实现社保业务数据动态管理和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促进社会保险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有效衔接和社保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参保登记

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通过与公安部门同期户籍人口信息数据进行筛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分类进行参保登记。

1.对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无需重新申报和重复信息采集。

2.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和人员,以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站)为单位,逐个排查、重点入户调查,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完成后确认登记。对个人不愿意参加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及外出就业、上学、死亡、参军、被判刑等情况,在登记时进行标注。

3.通过以上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唯一标识的榆林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以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数据库为依托,通过现有社保经办系统对参保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二)强力推进参保扩面。

在建立市、区县参保扩面分级考核机制基础上,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强力扩面攻坚”专项行动。

1.对新增各类企业实行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联合办理制度,实现“新增一家,登记一家,参保一家”。加强与工商等部门配合,推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坚持依法行政,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稽核、仲裁、劳动监察联动机制,实现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面登记,全面参保。

2.按照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其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3.在城镇,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依托基层平台,加强政策扶持引导,提高其参保、续保长缴意识。

4.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专项行动,继续强力推进建筑施工、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保,积极向家庭服务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扩大保险覆盖。

5.探索实施适合网络就业、创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险参保方式。

(三)优化经办管理服务。

1.推进社保经办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我市社会保险经办规程,确保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

2.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优化社会保险基础信息更新和查询机制,认真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逐步推行档案电子化,确保业务档案安全完整,做到对参保人员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3.扩大网上申报范围,逐步实行社保业务网上办理。通过手机APP、微信等新型服务平台实现查询和提示,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信息;推行自助服务,在业务大厅、乡镇(街道)设立自助服务终端。

4.进一步规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审核、审批及发放等工作办理程序。通过技术手段对领取待遇人员和新增人员进行核准、比对,严控资金安全,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5.积极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发行力度,实现参保群众一人一卡。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身份识别、社会保险缴纳、待遇发放及省内就医异地刷卡等功能。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6 年11月)。制定出台各县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成立领导机构。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2016年12月)。召开各县区动员大会;组建入户调查队伍;组织开展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印发宣传手册、组织专题宣讲、邀请专家解读等形式,同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保的氛围和共识。

第三阶段:分解任务,信息比对(2016年12月)。按照榆林市全民参保登记未参保人员统计表(见附表一)逐级分解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协调公安部门,进行筛查比对,确定需要入户调查对象。

第四阶段:入户登记(2017年1月—4月)。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统一登记。对未登记的城乡居民,由村(社区)下载未参保登记人员信息表,组织入户调查,填写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表》,做到一人一表,对居民进行基本信息采集、补录和参保登记。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对村(社区)采集补录的基础和信息变更情况进行初审和维护,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受理咨询、查询等业务,指导村(社区)开展工作;各区县负责辖区内居民基础数据审核,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办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入户登记工作“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第五阶段:数据管理(2017年5月)。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库,对单位参保、个人参保、未参保人员等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各区县指导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对采集的信息及时录入、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信息登记。全市参保登记人员数据实行市级集中管理和维护,逐步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库和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

第六阶段:总结评估(2017年6月)。对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分别对任务完成较好和未完成任务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卫计局、工商局、文广局、民政局和榆林报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统一部署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具体工作。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分解任务,目标责任到人。

(二)明确责任分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重点和方案,统筹协调保障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 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全民参保登记重大问题和事项,对重要工作进行决策、指导、督促及协调;组织召开有关工作推进会议。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研究提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报领导小组决策;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对各乡镇(街道)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汇总情况报领导小组决策;组织、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区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具体落实工作;负责区县参保登记人员的数据收集、比对和动态管理;负责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年审和用工检查,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并依法处理。

4.区县财政局:负责试点工作经费的落实。试点工作经费由市、区分担,区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区县级负担部分。

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入户调查工作力量;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手册,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保氛围;按照工作推进要求,入户逐个登记(核对),填写登记(核对)表;做好信息采集录入与审核、参保登记、信息更新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好社保工作联席制度,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社保联席会议;要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促进成员单位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要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推进、协调和宣传,促进群众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引导群众自觉接受登记、主动要求登记、积极自助登记。

(四)加强基础建设。要加大投入,适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夯实社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加强业务培训;加快推进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基础台账管理,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及时、畅通,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附件:1、榆林市全民参保登记未参保人员统计表

2、榆林市全民参保登记表

3、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榆林市全民参保登记未参保人员统计表

部 门

未参保户籍人口数

榆阳区

146963

神木县

23507

府谷县

37196

横山县

60521

靖边县

55888

定边县

61627

绥德县

51160

米脂县

34436

佳 县

38345

吴堡县

14775

清涧县

32519

子洲县

50037

合 计

606974

附件2

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

县(区) 镇(街道) 村(社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就业状态

户口所在地

常住所在地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现参保状况

备注

单位全称

无单位

养老

医疗

工伤

失业

生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复核人           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榆林市全民参保登记表

县(区) 镇(街道) 村(社区)

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码

就业状态:1、已单位就业

工作单位全名称:。

2、无单位:□学龄前 □在校学生 □未就业 □灵活就业

□离退休或已领取养老待遇。

户口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 (区/县)

常住所在地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 (区/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街/路/巷/门牌号)。

联系手机:

现参保情况:

养老保险(单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城居保和新农保)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单建制度)□其他养老保险(单建制度)

医疗保险(单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含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费医疗□农民工其他形式医疗保险□其他医疗保障(单建制度)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未参保原因:□个人未参保或中断□单位未予参保□参军、出国、判刑等原因未参保。

参保意愿:□城镇职工保险□城乡居民保险

异地参保:□省内异地参保□省外异地参保

本人声明:

我已知悉本表告知事项,并据实填写本人相关事项。

          本人/监护人/指定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登记对象为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本表由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2、由登记对象指定代理人对本表签字确认的,需由登记对象本人或其所在社区、村出具书面委托书或证明;

3、登记对象对本表打印信息有疑义的,请及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所办理相关信息核实及维护事宜;

4、本次登记后,若登记对象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所办理数据维护相关事宜。

经办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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